•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28 20:08:31 股吧网页版
600091: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1-10360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9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1]第 1-1036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1]第 1-10360 号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72,0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2%,系购买的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发行的“新时代信托·【恒新 6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
财产品,该项信托计划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贵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接到新时代信托通知,该信托发生违约,无法按约定向
公司分配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的季度收益 1,360.33 万元、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的季度收益 1,390.9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的收益 45.85 万元和兑付本金 7.2 亿元。

贵公司经与新时代信托沟通,知悉新时代信托业已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接管。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贵公司该项投资的可收回性,以及以投资本金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恰当性。此外,贵公司该项资产的可收回性,以及主营业务全面停止经营,导致贵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贵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颖涛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晓霞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696,925.79 29,643,183.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