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所有部室、分厂以及子公司、分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100.00
总额之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与监督、信息披露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资金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公司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现金收支及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营运资金使用的收支管理、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调控。公司一贯以集中归口管理资金原则,合理统一优化调配机制,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公司企管部根据预算审核、考核各部门业务,财务部对各部门资金业务支出进行预算控制,业务审核及审批程序按照内控制度及规定执行;岗位权责明确,不相容岗位实施分离,资金记账与资金管理按人分工负责,现金盘点由出纳日清日结,财务主管不定期进行监盘;印章及银行票据均由不同人员分工负责保管;当日业务原始票据编制凭证及时准确登记入账;现金、银行存款与银行票据支出均由提交、复核及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共同办理完成;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存款按月对账且进行核对并由主管签字确认,按照货币资金管理规定为公司提供合理资金支持,加强防范资金风险。
2)筹资活动
公司按照《资金筹集及运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了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筹集规划审批权限相关程序。公司根据计划制定合理、高效、安全的资金筹资方式、筹资规模,并按照决策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办理。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已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