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在相关专业领域的优势,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周序中先生、付伟先生和孙立武先生担任,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周序中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1977 年 12 月至 1980 年 8 月,在北
京市皮件厂工作;198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2016 年 12 月至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退休。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付 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副教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
学院。1981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在内蒙古财经学院任助教、讲师、副教授;
2002 年 9 月至今,在内蒙古大学任 MBA 中心主任、副教授。现任包头明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立武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2005 年 2 月
至 2006 年 7 月,在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6 年 7 月至今,在天津长
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现任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序中先生、付伟先生、孙立武先生未持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3 次、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周序中 3 3 3 0 0 否 0
付 伟 3 3 2 0 0 否 2
孙立武 3 3 3 0 0 否 0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本着对公司股东勤勉、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对以下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相关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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