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6
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JILINQIFENGCHEMICALFIBERCO.,LTD.*
及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附属公司吉林纤维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49)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致独立H股股东
敬启者:
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H股的建议退市
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
代表
吉林纤维有限公司
就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部已发行H股
(吉林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持有者除外)
提出的自愿有条件要约
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
就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部已发行内资股
(吉林市拓普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持有者除外)
提出的自愿有条件要约
及
吉林纤维有限公司
就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的全部已发行非H股外资股
(吉林纤维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持有者除外)
提出的自愿有条件要约
* 仅供识别
–1–
绪言
兹提述(i)要约人与本公司联合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的公布;(ii)要
约人与本公司联合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的综合文件(「综合文件」);(iii)要约人与本公司联合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的公布,内容有关寄发综合文件;(iv)本公司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的澄清公布;(v)要约人与本公司联合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的公布(「投票结果公布」),内容有关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以及要约在所有方面获宣布为无条件及(vi)本公司刊发的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的公布,内容有关批准申请撤销H股上市地位及H股於香港联交所的最後交易日。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函件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除另
有说明外,本函件所载对时间的提述均指香港时间。
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结果
随函附奉已刊发的投票结果公布以供参考。诚如投票结果公布所披露,H股类别股
东大会通告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已分别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要约已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诚如投票结果公布所述,由於所有H股条件已获达成或豁免,H股要约已於二零
一七年五月十九日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由於H股要约已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
件,而内资股要约及非H股外资股要约须待H股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或获宣布为无
条件後方可作实,故内资股要约及非H股外资股要约亦已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
其後要约期间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3,如H股要约成为或获宣布为无条件(不论在接纳或所有方
面),其仍须在其後至少14日内可供接纳。要约人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5.3将14日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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