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 1:郭海龙,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李雯敏,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黎明,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涉
及人员 39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职国际按照《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天职国际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天职国际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在从事公司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具备完成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