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陈金山作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出席董事局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2025 年年度本人以现场、通讯及视频方式参加董事局会议 9 次,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局会议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及时、客观、充分了解;在董事会议案表决中,审慎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局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局各次会议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亲自出席董事局会议、股东会情况如下:
股东会 0
董事局会议 9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亲自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亲自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战略委员会 1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本人勤勉、谨慎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支持情况。公司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由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
(三)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评估;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审计委员会通过以上职能发挥,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应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并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探讨上市公司发展的相关事项,积极提供专业建议,监督管理层对股东会和董事局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针对企业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报告期,专门会议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具体见本报告二、)。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合规履职,通过现场交流、视频会议、日常工作群沟通等多种方式,就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等情况,与独立董事保
持互动,并充分尊重和听取独立董事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为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提供便利和协助。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机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通过参加线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了解合理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
(一)审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九届董事局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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