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
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1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聘
请天职国际担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二)年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监督。2025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与天职国际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2025 年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审议《审计计划》、《审计关键事项》等事项,就项目成员、时间安排、
审计范围、重点审计等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2026 年 4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
开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听取了天职国际年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初
稿,要求天职国际按时、高效、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计
委员会召开年报审计第三次沟通会,审阅天职国际提交的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
计报告及其他专项说明、鉴证报告等。2026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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