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建军)
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以及《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于2025年11月14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履历、专业背景如下:
何建军,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杭州市上城区审计局科员、副科长、浙江中青审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翎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监察师、浙江翰星创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上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杭州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墨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要求。本人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及履职情况
2025年11月14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场列席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就本人的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始终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通过现场及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相关情况以及中小股东的关注点及诉求。后续本人将通过多种渠道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之间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这些举措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有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者豁免承诺;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聘用、解聘审计机构,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聘任或者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施股权激励等事项。
任职以来,本人深入了解了公司业务发展、人员构成、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等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治理状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本人的履职给予了支持与配合。
2026 年,本人将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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