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昊旻)
2025年,本人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昊旻,1977年9月生,会计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委会委员,云南省内部审计协会会长,云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现任云南财经大学期刊中心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吴昊旻 16 15 1 0 5
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5次股东会。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明。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
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审议议案,就公司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与其他董事和高管充分沟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题,客观、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未发表反对或弃权意见。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共计 8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 31项议案;每季度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风险等重要事项与公司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参加提名委员会共计 3 次,审议了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和任职资格等重大事项;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召集了 8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研究与讨论,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依法行使专业判断和监督职能,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控、内部控制情况。深化现场履职效能,在公司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对重要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就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向公司提出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及时整改内审工作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对关联交易事项充分预计等建议,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加强监督审计履职,完善沟通机制,开展全过程监督。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审计计划,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开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对公司完善内控建设提出建议;督促公司落实审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并定期就整改情况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持续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行为。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充分沟通,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和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积极解答,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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