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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8 19:21:42 股吧网页版
开创国际:开创国际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熙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熙晨作为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熙晨,男,1983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科学院
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本人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选举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 0 次,董事会 1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0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0 次。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管 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1 次董事会,对审议 3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所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 总体评价

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努力。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熙晨

2025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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