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许柳雄作为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柳雄,男,1956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水产大学海
洋学院教授、院长;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现任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 12 月 5 日,本人因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向董事会提出辞去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但鉴于本人离职后,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本人继续履行
相应独立董事职责。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4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提
名委员会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所有会议均亲自出席。
本人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独立的判断均对会议议案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畴,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 年报审计工作
本人重点关注年报审计工作,采取多种履职方式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聆听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关注会计师关注的重大事项,及时督促会计师按规定的计划安排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在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前,本人共参与 2 次沟通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三) 与投资者沟通情况
2024 年 4 月 12 日,本人亲自出席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交流,回答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除了现场方式,本人还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海外企业运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多方面信息,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有利支撑。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 3 月 15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主要是公司向关联公司租入资产、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且不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存在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本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15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
险,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本人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8 月 15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了《关于光
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光明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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