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创立于 1988 年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
询机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工作报酬 10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上述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审计期间各审计地的差旅费、交通费)。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费用定价合理。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 年审工作第一次沟通会
2025 年 2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 年审工作第二次沟通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
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现场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1、 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运行完善的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进行咨询,并按照达成的一致意见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一般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致同所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
2、 项目组内部复核
致同所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完善的项目组内部复核程序,包括外勤主管复核、项目经理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外勤主管的复核旨在确保项目组已充分、正确执行审计计划并完整记录执行的审计程序;项目经理的复核旨在确定相关人员是否对已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复核,并确认审计程序的执行结果符合执业准则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的复核旨在整体上确保项目组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
结论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
3、 独立复核
致同所针对本审计业务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安排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专业人员实施独立复核,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据此得出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独立复核人及协助人员按致同所质量管理要求实施独立复核程序,形成独立复核工作底稿。只有完成独立复核,项目合伙人才能签署审计报告。
4、 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致同所按照质量管理准则要求开展的监控活动包括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日常监控已经嵌入到致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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