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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4 22:49:29 股吧网页版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萍

本人作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章和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 1972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非新三板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华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非上市公司,非新三板公司)。

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6 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因本人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
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本人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

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
职,本人原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离任。

2.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1.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 董事会 审计 预算管理 薪酬与考核
姓名 大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出席/应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应出席 出席/应出席 出席/应出席

曾萍 0/3 9 9 0 6/6 1/1 2/2

2025 年度,本人结合专业特长对公司发展战略、规范运作、经营

管理、风险内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
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 支付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薪酬、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 等事项进行独立审议并出具独立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每季度听取一次公司内审机构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认真审核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认为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要求;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认真审核了董事和高管年度薪酬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对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到公司项目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5 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22 天,同时通过现场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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