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4 22:49:38 股吧网页版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评估等职责,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曾萍、蔡瑞雄、刘涛三名董事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曾萍先生担任。2025年12月30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谭有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曾萍先生原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离任。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选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谭有超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财务报告审计前沟通会,会议主要内容为:

(1)听取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汇报;

(2)听取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听取公司审计部2025年内部审计计划报告;

(4)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4年度审计工作事前沟通,确定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

2.2025年3月6日,召开2024年度报告事中沟通会议,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4年度报告审计情况汇报。

3.2025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财务报告审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2)听取公司《2024年重要事项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检查报告》;

(3)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审议聘任公司审计机构事项;

(6)审议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

(7)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4.2025年4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听取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5.2025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3)听取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4)听取公司2025年上半年审计检查情况汇报。

6.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审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听取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沟通协调工作,每季度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汇报,每半年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检查情况汇报,重点关注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和聘任审计机构等工作。

1.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
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多次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4年年度
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