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8 17:55:03 股吧网页版
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审查、监督,切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主任为独立董事张增华,成员为独立董事丁宝山及董事卢中华。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中 2 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占该委员会人数的大多数,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 1 次为现
场方式召开,3 次为通讯方式召开;全体委员会成员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项议案,均为赞成票。具体工作及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2、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委员会 2024 年度第 3 月 22 日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一次会议 职情况报告

5、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
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1、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委员会 2024 年度第 2024 年 2、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二次会议 4 月 22 日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委员会 2024 年度第 8 月 19 日 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委员会 2024 年度第 10 月 21 日 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其符合会计估计和监管要求,经核查,公司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