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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19:20:00 股吧网页版
青山纸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阙友雄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阙友雄)

2024 年 1-6 月,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我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2024 年 1-6 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截至 2024 年 6 月,
鉴于本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独立董事增补工作。此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阙友雄:男,1980 年 2 月出生,民盟盟员,理学博士。曾任福建农林大学助理
研究员、副研究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福建农林大学研究员、农业农村部福建甘蔗生物学与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甘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甘蔗研究中心主任,报告期内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和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 0 次股东大会,因事请假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请假 委托 缺席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董事会 7 7 6 0 0 0

股东大会 3 0 - 3 - 0

本人认为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凡需经决策的事项,公司都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做好会议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本人全部亲自
出席。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配合主任委员积极开展工作,与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领域进行重点关注。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我积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重点关注公司战略制定与执行、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对关联交易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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