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冯玲)
2024 年,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玲:女,1963 年 4 月出生,汉族,无党派人士,国防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浙
江大学管理学硕士,厦门大学经济学(金融学)博士。2012 年至 2018 年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被福建省委宣传部授予“福建省哲学社科领军人才”,2021 年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省级高层次人才。现任福州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
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参 请假 委托 缺席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董事会 12 12 10 0 0 0
股东大会 5 5 - 0 - 0
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从业经历,积极与经营层沟通交流、关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事宜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充分发挥经济金融方面的专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对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关键审计事项、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重要事项的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及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主要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本人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各项议案材料,详细了解相关背景情况,为会议讨论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中,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审慎进行决策,对 2024 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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