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根据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文件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95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
已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位,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6)验字 D-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因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原募投项目“年产 50 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碱回收技改项目 68,014.64 68,014.64
2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 99,159.12 49,000.00
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64,251.60
合计 181,266.24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139.43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
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 978.4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0,628.4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税金等的净额为 34,432.71 万元;累计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78,980.42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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