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4 19:20:03 股吧网页版
青山纸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纸业”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就青山纸业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合计
181,266.24万元,其中68,014.64万元用于“碱回收技改项目”,49,000.00万元用于“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64,251.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截至2024年12

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 月31日累计投 投入进度
入金额

1 碱回收技改项目(注1) 68,014.64 68,014.64 59,026.17 86.78%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

2 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 99,159.12 49,000.00 400.15 0.82%
医食品车间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 64,251.60 66,793.63 103.96%
2)

合计 181,266.24 126,219.95 -

注 1:“碱回收技改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项,该项目应付未付金额合计 6,673.83
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支付。该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4,374.73 万元拟用于尚未完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
注 2: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原因

“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责主业,推动优化产业布局,落实生物质医药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和举措之一。该项目是2022年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高新区“双创”产业园规
划,在充分结合并响应“退城入园”政策机遇的基础上经过论证提出的。项目总体规划建设工期为5年,其中一期风油精车间及口固车间建设期为3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投资仅完成400.15万元,投入进度比例仅完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