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叶莲)
2025 年,本人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 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在董事会任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莲:女,1973 年 2 月出生,汉族,民建会员。2012 年入选福建省首届管理型
会计领军人才,2024 年 4 月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名单,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会计师,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共出席 2 次股东会,因事请假 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参 请假 委托 缺席
会议类型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董事会 7 7 4 0 0 0
股东会 3 2 - 1 - 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要求出席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对 2025 年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本人全部
亲自出席,对定期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关联方名单等议案进行了审议,结合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进行判断,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本人认为,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
2025 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内容主要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做了深入了解,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独立
性产生不良影响,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内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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