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
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
委托贷款期限:1年(含)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3.1%
一、 委托贷款概述
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物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滚装码头建设资金需要,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江盛”)于 2017 年 11 月向股东方安吉物流和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按投资比例(50%:50%)申请委托贷款总额 1.5 亿元(双方各 7,500 万元),年
利率 3.1%,截至 2025 年底,南京港江盛已归还借款 8,000 万元,剩
余本金 7,000 万元,目前合同于 2026 年 11 月 13 日到期,到期后将
根据资金情况归还部分本金后申请续贷。
经公司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安吉物流按股比向南京港江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
(含 3,5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为 1 年(含),年利率 3.1%。委托
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安吉物流自有资金,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在具体实施中,公司管理层可在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3,500 万元)的限额内审批该委托贷款的具体事项。
本议案的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7 年董事会批准新的议案取代本议案时止。
二、贷款对象
南京港江盛由安吉物流与南京港集团于 2014 年 2 月出资成立,
双方各持股 50%。南京港江盛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晓东,主要经营业务:汽车、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码头装卸、仓储和转运管理;仓储服务;物流管理咨询服务;无船承运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销售;自有场地
及厂房租赁;汽车租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京港江盛总资
产2.53亿元,总负债1.36亿元,净资产1.17亿元,资产负债率53.79%。
2025 年南京港江盛营业收入 7,017.91 万元,净利润 177.26 万元。南
京港江盛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充足。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南京港江盛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所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所属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被资助对象资产质量、经营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上述委托贷款事项依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合计人
民币 119.51 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15.06 亿元。逾期委托贷款的金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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