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 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按照以上文件规定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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