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重庆路桥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5-013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渝中税通〔2025〕26243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事由: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通知内容:2020 年《长寿湖旅游高速公路回购合同》回购款
472,093,646.35 元 (含 税 价), 按照 特 许 经营 权 补缴 增 值 税
26,722,281.87 元和滞纳金,城市维护建设税 1,870,559.73 元和滞纳金,教育费附加 801,668.46 元,地方教育费附加 534,445.64 元。
2020 年西部大开发收入中鼓励类收入占比不达标准。2020 年不应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 年更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补缴企业所得税 10,978,538.87 元和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将积极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妥善处理本事项。本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