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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0:31:46 股吧网页版
美尔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
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4 年
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等。中审众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层和财务、审计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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