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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18:04:01 股吧网页版
ST尔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5


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5)0101218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5)0103208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贵部《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上证公函【2025】0709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要求,我们以对美尔雅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监管工作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同比下滑27.42%,其中服装业务、医疗业务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2.86亿元、2979.86万元及1361.31万元。公司服装业务主要由直营店、加盟联营店、出口加工、团购订单等构成,报告期内直营渠道平均门店收入275.58万元,加盟联营店平均门店收入76.93万元,二者差异较大。

请公司:(1)说明服装业务直营店平均营收远高于加盟联营店的原因,上述差异是否存在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分业务板块列示公司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销售或采购金额、提供和采购的产品或服务、货款结算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说明近三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变化原因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3)结合不同板块业务相关合同条款、商业实质,列示各版块业务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收入确认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结合报告期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说明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具体情况,是否还存在其他应当扣除的收入项,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说明服装业务直营店平均营收远高于加盟联营店的原因,上述差异是否存在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公司回复:

公司销售渠道主要包括直营店、加盟联营店、出口加工、团购订单。其中,直营店是指公司直接设立和经营管理的专卖店,店铺形式一般为底商;加盟联营店主要指商场专柜。报告期内,公司直营渠道平均销售收入275.58万元,较加盟联营店平均门店收入
76.93万元多198.65万,主要原因包括:直营店店面规模大于加盟联营店;直营店产品品类多于加盟联营店;直营店客户更多是对公司品牌认可度较高的老客户,而加盟联营店是商场设置专柜,商场品牌多,品牌竞争激烈,客户购买品牌服装选择范围广。基于以上缘由,直营渠道平均销售收入高于加盟联营店平均收入。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也存在直营店平均营收高于加盟店平均营收的情况,详见以下公司相关可比数据:

同行业可 门店数量(个) 营业收入(万元) 平均单店收入(万元)

比公司 直营店 加盟联营店 直营店 加盟联营店 直营店 加盟联营店

红豆股份 496 504 61,920.12 22,457.86 124.84 44.56

比音勒芬 644 650 256,775.70 113,911.38 398.72 175.25

ST步森 33 172 2,679.55 5,184.29 81.20 30.14

九牧王 896 1475 144,837.59 127,224.33 161.65 86.25

报喜鸟 851 964 199,787.41 80,073.68 234.77 83.06

太平鸟 1128 2245 280,847.00 206,221.35 248.98 91.86

(二)分业务板块列示公司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销售或采购金额、提供和采购的产品或服务、货款结算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说明近三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变化原因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回复:

1. 服装板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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