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1095号
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1095 号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美尔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银行流水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美尔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五(3)前期差错更正所述事项在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中已经得到适当重述,我们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中众环专字(2026)0101094 号),相关事项已经解决,对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和期初数据均不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美尔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审核报告第1页共 2 页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的专项说明
关于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6)0102514 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上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上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内容如下: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4)所述,美尔雅公司与中通南方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南方”)从 2024 年 7 月开始通过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模式开展煤炭贸易业务。经核查,美尔雅公司根据中通南方的要求向其指定的第三方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付煤炭贸易款,美尔雅公司在与中通南方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协议及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时,未对票据收款人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和评估,中通南方及其指定第三方的营业范围中多数未包含煤炭贸易业务;在商业承兑汇票开具和流转过程中存在相互对开、背书转回等异常交易行为。同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通南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未向美尔雅公司履行煤炭交付义务。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美尔雅公司最终形成预付账款 2,465.00 万元、应付票据
2,465.00 万元、应收票据 1,375.00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 1,375.00 万元。同时,期后银行存款
305.00 万元被司法冻结。
对于上述交易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以支持其商业合理性、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及可能的损失金额。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 所述,美尔雅公司子公司贵州美尔雅能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能源”)与贵州盘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盘煜”)从 2023 年 5 月开
始通过预付款模式开展煤炭贸易合作。截至 2024 年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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