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8
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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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及提案内容,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官方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连鹏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7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60】人,代表股份合计588,493,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69%。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所代表股份共计546,762,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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