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国际”)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德皓审字[2026]00001696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1”所述,诺德股份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5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6 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由于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相关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德皓国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二)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三、强调事项”部分所述:
德皓国际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47”所述,诺德股份 2025 年度按净额法确认大宗贸易产品收入 1.21 亿元,相关贸易业务的规模合计 133.07 亿元,较上年度同口径增长 35.50%,期末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余额合计 9.24 亿元,较上年度同口径增长 115.09%。尽管这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符合相关会计准则,但诺德股份仍承担了全口径贸易额下的应收款项可能因客户信用恶化或诉讼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的回收风险。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
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1、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诺德股份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
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90.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告显示:公
司与交易对方在 2024 年 2 月 6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 8000 万元
作为尽调的定金。
2024 年 4 月 30 日,诺德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
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吉证监决〔2024〕015 号)(公告编号:临 2024-042)。2024 年 5 月 31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125 号)(公告编号:临 2024-049),认定公司在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90.2%股权交易时,标的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574.2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5.82%,公司未及时披露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相关事项,故予以监管警示。
诺德股份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5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6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7 号、证监立案字 020202400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该收购事项已暂缓,支付的定金暂未收回,相关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2、诺德股份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立案调查事项涉及的是未及时披露签署框架协议相关事项,诺德股份对上述事项的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1。
3、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
由于诺德股份目前的立案调查正在进行中,德皓国际无法确认该事项对诺德股份财务报表的影响。
4、对广泛性的判断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2019 年 2 月 20 日修订)规定,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
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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