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2 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持《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化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八条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指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开辟的上 围内的一份或多份报纸为刊登公司公 市公司网页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
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披露信息的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
修改。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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