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2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6120 证券简称:隆源气体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大连隆源气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变更日期: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告编号:2019-009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应收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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