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 北方稀土被内蒙古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凯丰)10月13日晚,北方稀土公告称,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代发款项。公司未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方稀土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并以此为戒,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将在规定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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