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星国
2025 年,本人作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独立性和客观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一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星国,男,1957 年 9 月出生,1975 年 7 月参加工作,博
士研究生,教授,中共党员。1999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北京
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北京
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兼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2021 年 8月至今,任北京大学苏南研究院氢能课题组组长;2024 年 8 月至今,任内蒙古大学银龄教师。研究方向为氢气制备储存和氢能利用、稀土金属、功能材料。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颗粒学会荣誉理事,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粉末冶金学会理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第十三、十四届专家组评审委员,中国电子六所北京华胜信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及领取薪酬或其他经济利益,本人能够保证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年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会会议,了解审议议题背景,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以独立客观判断就审议议题发表了同意意见。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10 10 7 0 0 3
本人未发生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合计审议议题 22 项。议题内容涵盖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本人作为上述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现场结合视频及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等资料,以自身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及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本人对所审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所审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年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召集召开 2 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议题。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后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所审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年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职权范围内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对所审议题无异议。履职期间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报告工作期间,本人听取了关于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了解。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内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听取年审机构年报审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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