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杜颖(离任)
2025 年,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独立性和客观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杜颖,女,1972 年 12 月出生,1993 年 8 月参加工作,毕业
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2000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取得法学
硕士学位);2008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2013 年 10 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5 月至 2025年 12 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及领取薪酬或其他经济利益,本人能够保证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情形,不存在影响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因个人工作原因,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及所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本人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年内,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了解审议议题背景,认真审阅会议议案等资料,以独立客观判断就审议议题发表同意意见。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9 8 7 1 0 1
本人未发生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年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合计审议议题 25 项。议题内容涵盖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上述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委托出席等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等资料,以自身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及专业角度发表意见,本人对所审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将所审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年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召集召开 2 次专门会议,审
议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议题,本人分别以委托出席及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后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将所审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为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年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职权范围内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对所审议题无异议。履职期间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报告工作期间,本人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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