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6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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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原实际控制人潘琦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前证券简称:*ST 天
成,退市前证券代码:600112;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
控股股东;
潘 琦,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王国生,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原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潘琦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
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等公告称,2017 年 6 月14 日,公司与福建爱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 2,500 万元将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汇银)100%股权转让给爱特点。
2017 年 6 月 19 日,爱特点将股权转让款 2,500 万元汇入指定账
户杭州择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择树)。现经公司核实,
杭州择树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将收到的 2,500 万元股权转让款转
至公司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账户,由此形成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2,50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7%,该笔资金占用银河集团至今未偿还。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向国华汇银转账 600 万元,同日国
华汇银将该笔资金转给北京和光世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世华),和光世华又于当日将该笔资金转给了银河集团,由此形成银河集团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600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0.52%。2017 年 12 月 6 日,银河集团已归还该
笔占用款。
(二)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1 日披露的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其更正的公告,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
司向新华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金控)转让国华汇银 100%
股权,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2016
年 11 月 24 日,国华汇银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新华金控,公司已累计收到新华金控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2,500 万元。现经公司与公安机关确认,公司收到新华金控转来的2,500万元股权转让款,
需全额退还。2017 年 5 月 18 日,国华汇银的股权工商重新变更
登记为公司。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拟以 2,500 万元将国华汇
银 100%股权转让给爱特点,该股权转让款已形成原控股股东上
述资金占用。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国华汇银股权转让
纠纷案件二审败诉的(2023)闽 01 民终 7103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爱特点与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签订的《国华汇银股权转
让协议》终止履行,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 2,500 万元及利息。因上述股权转让交易情况及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公司2016 年至 2023 年第三季度定期财务报告中关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告显示,在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后,公司 2016 年年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
报分别调减总资产 2,131.06 万元、524.82 万元、904.36 万元、0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0.80%、0.18%、0.37%、0%;分别调减净资产 4,631.06 万元、5,524.82 万元、5,904.36 万元、5,000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4.04%、4.85%、4.92%、16.26%;分别影响净利润-4,631.06 万元、-893.76 万元、-379.53 万元、904.36万元,分别占更正前金额的 45.41%、84.79%、55.33%、1.01%。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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