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6-020
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浙江东日股
份有限公司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公告
栏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温国资委[2023]107 号),温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五)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 1,010.0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 95 人。
(八)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九)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2026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温州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发来的《关于要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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