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公司”)于 2026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住所进行变更,住所由“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101-1 室”变更为“浙江省温州
市鹿城区黎明西路 169 号 11 层 1101 室”。本次变更尚需取得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住所信息及第九十二条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黎
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101-1室 邮政 明西路 169 号 11 层 1101 室 邮政编码:
编码:325000 325000
第九十二条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九十二条 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董事进行表决时,应 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
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实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候选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 基本情况。候选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
下: 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
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三)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候选人应当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披露的董事候选人 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 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
行董事职责; 事职责;
(四)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 (四)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 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
的详细资料。 细资料。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非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非职 工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工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 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 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度。 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股
在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上,董事会秘书应向 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投票规 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投票 则,并告知该次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 规则,并告知该次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 权。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超 投票权。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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