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1 20:24:21 股吧网页版
东睦股份:东睦股份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宁波市鄞州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新科技项目建设

项目将在 5 年以上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总投资 11.00 亿元人民币,主要
包括支付土地出让款及其他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0.00 亿元。本次投资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后续推进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等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风险提示:敬请务必关注本公告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6 年 5 月 11 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为践行“聚粉末之力,创绿色未来”之使命,积极贯彻“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以下简称“三新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发展理念为指引,构建公司新的发展格局。经研究,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在宁波市鄞州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约 70 亩(具体以实际取得土地出让权为准),用于公司新科技项目建设(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投资项目”)。

本次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 11.00 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支付土地出让款、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智能化升级等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0.00 亿元。本次投资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公司为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 年 5 月 11 日,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且事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 年 4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拟
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对 2026 年预计集团会涉及部分新工厂建设及全球化布局项目作出了工作部署。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加快推进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后续推进项目建设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缴纳各项费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项目报批报建、设备采购及其他一切必要事务。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投资方,公司为唯一投资方及项目实施主体,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建设投资项目,将在5 年以上分批分期建设,预计投资总额 11.0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0.00 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五)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项目尚处于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阶段,暂未签署正式合同。
(六)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 11.00 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支付土地出让款及其他主要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0.00 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
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金额为预估数,尚需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市场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处于土地招拍挂前期准备阶段,暂未签署正式合同,待相关单位审批后,确定具体合同条款。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系拟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通过受让土地、新建厂房、购置设备及产线智能化升级,建设公司新科技项目,符合公司“新材料,新科技,新东睦”发展战略

本次投资项目将在 5 年以上分批分期建设,公司预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