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独立董事汪永斌述职报告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8 月 5 日)
作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的任期已于2025年8月5日届满。在2025年度任期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汪永斌,男,中国籍,1957 年 4 月生,大学学历,教授职称。
曾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任教。曾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汽车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汽车技术实验室主任。荣获浙江省和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等,2017 年 6 月退休。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8 月 5 日至今任东睦股份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都不在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在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所在的公司、事务所,没有同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经济往来。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任期内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无任何缺勤缺席情形。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获取有助于做出决策所需要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在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提出意见、给予建议,审慎表决,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5年任期内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出席股东会情
2025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况
应参加 以通讯 委托 投反 投弃 应参 亲自
亲自出 缺席 回避 缺席
董事会 方式参 出席 对票 权票 加次 出席
席次数 次数 票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次数
8 8 0 0 0 0 0 0 3 3 0
本人对任期内所参加审议的对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等事项的决策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切实履行了各委员会赋予的工作职责。本人出席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所示:
本年度召开会 实际出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出席方式
议次数 会议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6 亲自出席
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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