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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6 16:57:20 股吧网页版
飞机“锁座”率高达38%、解锁成变相收费 10家航司被约谈
来源:界面新闻

  针对由来已久的飞机“锁座”及有偿选座服务等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治理。

  11月26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消息称,为厘清行业经营边界,推动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江苏省消保委于11月21日线上约谈了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厦门航空、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十家航空公司。

  在此次约谈会上,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此前的专项消费调查,通报了机票锁座服务市场存在的四个问题。

  首先是锁座行为普遍存在,优质座位过度锁定。据通报,10家航司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购票阶段锁座比例介于19.9%—62.1%之间,均值达38.7%。且锁定范围高度集中于经济舱前排、靠窗及靠过道等消费者偏好的优质座位,仅开放中间区域、机尾等舒适度较差的座位供免费选择,限缩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其次是解锁机制变相付费,挤压普通消费者权益。锁定的优选座位主要依赖会员积分/里程兑换,但非会员或偶尔出行的消费者缺乏积分累积渠道,只能被动接受普通座位;部分航司进一步增设付费路径,开放积分/里程付费购买座位,实质将“基本座位选择权”拆分为付费服务,变相提高出行成本。

  再次是信息不透明且解释不合理,侵犯知情权。部分航司选座页面标识模糊,购票时未显著告知锁座规则与收费标准;客服回应则多显牵强,常以“保障安全”“系统默认”等为由,与“高比例锁座、付费即解”的实际相悖,无法提供合法合理依据。

  最后是协议文本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权利义务设置不对等。未以显著方式详细告知锁座规则等关键信息;模糊化表述为单方锁座提供便利规避责任;按会员等级、付费能力划分座位,对座位资源进行歧视性分配;赋予航司“单方调整座位”的绝对权利,未设置异议渠道及补偿机制。

  针对飞机票锁座问题的整改工作,江苏省消保委向各航司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选座规则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解决“锁座范围过度”问题,取消付费或者所谓“积分兑换”等形式的变相付费选座模式,确保免费可选座位数量合理、分布均衡,仅保留出于“特殊旅客座位预留、保障应急座位使用、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目的的必要座位锁定,不得将普通经济舱基础座位大比例纳入付费范畴。

  二是对于协议文本中存在的涉嫌“锁座”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梳理和修改,不应存在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将航司的“权利”限制在合理且透明的框架内,并对应其应尽的告知义务。

  去年以来,就有不少乘客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自己在不同的航空公司平台购买机票后,在线上选座时却发现大部分座位处于“锁定”状态,无法选择,令出行体验大打折扣。

  今年9月21日,在国庆节前夕,央视网针对飞机“锁座”问题再次进行报道。接受采访的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出于航空安全或特殊群体需要锁定部分座位可以理解,但如果是为了多收费而将大量甚至绝大多数座位锁定,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该专家指出,“付费选座”还可能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也可能违反《价格法》,变相让消费者在机票之外承担额外费用。尤其当一半以上甚至百分之七八十的座位都被锁定的时候,这种机制明显有失公平。

  9月26日,江苏省消保委发表文章表示,相关航司“锁座”行为“与航空公司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相违背”。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称,消费者在购票前需仔细查看平台或航司公示的选座规则,优先选择锁座透明、免费座位充足的航司;若发现航司隐瞒锁座规则、强制要求付费选座,可拒绝接受并保留购票页面截图、沟通记录等证据;遭遇“锁座”纠纷时,可通过12326民航服务监督热线或向相关部门反映,依法主张退还不合理费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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