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不
含本数),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5 元/股,且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内部授权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
2. 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 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 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6 年第 3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
股份回购注销计划的议案》。
2.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3/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3/30
预计回购金额 5亿元~10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公司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5.0元/股,且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亿股~2亿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5%~0.91%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旨在加强市值管理、优化股本结构,回购股票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予以实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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