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咏仪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冯咏仪,女。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冯氏零售集团董事总经理,并在冯氏集团多个板块担任高管。在香港,本人是香港特区政府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成员、阿里巴巴香港创业者基金董事会成员、利亚零售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NBA 大中华区零售与时装顾问、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金乐琦亚洲家族企业与家族办公室研究中心顾问委员会名誉委员、香港大学经管学院国际顾问委员会执行成员、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欧洲商务委员会及香港-法国商务委员会顾问委员会成员,以及中美交流基金会理事会理事。在国际上,本人为 McLaren Advisory
Group、Harvard Global Advisory Council、Harvard Kennedy School
Dean's Council,及纽约 The Carnegie Hall Corporation 信托委
员会成员。2024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毕业于哈佛大学,拥有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股东会 4 次,董事会会议 13 次,并参与投
票表决和签署决议,无授权委托情况。会前,本人对于每项议案均认真研读分析,通过现场或邮件问询,与管理层深入沟通。结合需要,以现场方式听取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飞机发动机备发采购及维修方案等上会议题的专项汇报。会上明确表态,审慎行使表决权,针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数字化转型等重点事项,发表意见建议 3 项;综合各方因素,按照个人最佳商业判断独立表决,对 88 项董事会议题均投赞成票,没有弃权、反对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会后,督办落实,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落实情况,2025 年听取管理层关于董事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 2 次。
2025 年,作为董事会规划发展与数字化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6 次,审议年度投资方案、设立分公司、收购股权等议题 14 项;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3 次,审议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 4 项议案。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审议及听取议题 28 项。
(二)内外部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积极开展与管理层、职能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与公司管理层、财会部、审计部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就公司财务、经营状况进行定期沟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控实施工作情况,听取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汇报。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的外部审计计划,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1.强化独立董事信息支撑。2025 年度,一是资讯报送。董事会
办公室定期编制并报送 300 余条每日简讯、52 期每周行业新闻、12期董事资讯月刊、12 期上市公司监管动态。及时报送公司年度工作会、中期工作会会议材料,协助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二是参加会议。2025 年,董事会办公室组织本人参加公司战略研讨班等会议,协助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2.落实独立董事意见建议。2025 年,全体独立董事针对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议题发表意见建议 164 项。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所提
意见建议,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落实,并定期反馈执行情况。
3.合理组织独立董事调研。围绕董事会发挥核心作用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合理组织安排独立董事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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