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6 年 3 月修订)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七章 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义务...... 39
第八章 党委 ...... 4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4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三章 附则......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或者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中国境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4〕
140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为: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5 年 4 月 14 日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对原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合一”登记,
合 并 后 的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3100007416029816。
第三条 经国家体改委[1996]180号文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4号
文《关于同意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
批复》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2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以港币 1.38 元/股发行了 156,695 万 H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增加为 456,69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航体函[1997]390 号和民航体函[1997]39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字[1997]471 号《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的
批复》、证监发字[1997]472 号《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方案的批复》批准,公司于 1997 年 10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以每股 2.45 元发行 A 股 30,00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
股份总数为 486,69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HINAEASTERN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
邮政编码:201202
电 话:(021)62686268
图文传真:(021)6268611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87,736,67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董事会推举一位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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