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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6:57:41 股吧网页版
三峡水利:《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6 年修订)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 3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4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6
第四章 突发事件处理 ...... 8
第五章 附 则 ......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等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加强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增强互信,建立优质稳定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提升意识,形成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

(四)共享发展,引导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树立形象,诚信对待投资者,提高公司透明度,树立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四)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守底线、负责任、有担当,培育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法定信息披露及说明;

(二)公司发展战略;

(三)公司依法可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依法可披露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

(五)公司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收集投资者的诉求信息;

(八)公司依法可披露的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采用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
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八条 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公司公告信息披露的相
关材料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和回复。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向公司提出咨询和建议,公司将及时查看并予以回复,并积极办理、依法处理投资者的相关投诉。

第九条 公司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或组织相关推
广活动,应合理、妥善安排活动过程,避免来访者接触到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禁止擅自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条 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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