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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59:43 股吧网页版
三峡水利: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志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曾志远

2025 年,本人作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发挥经济学专业优势,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曾志远,男,博士研究生,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建会员。现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任教,曾在成都大学经济系任教。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
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和 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议案和会议材料,及时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拟审议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认真审议、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对 2025 年履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或公司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尚未开展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工作,以及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计完成现场工作 2 天,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等重
要会议及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办公。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交流,赴公司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实地调研两江龙盛独立储能电站、两江协同创新区 BOOT 项目等,掌握决策所需第一手资料。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与独立董事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日常沟通、会前专题沟通、重大事项专项沟通等方式,帮助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并全力满足独立董事对决策事项支撑材料的参考要求,提供了详实、全面、准确的数据资料。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通过便捷方式传递给独立董事,为研判决策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和便利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参与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工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任职前,公司已完成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
聘,本人未参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审核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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