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与管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相关风险与机遇,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科学、系统、规范的 ESG 管理体系,提升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信息披露合规性、完整性与可比性,切实促进公司 ESG 绩效表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国内外 ESG 相关指南,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媒体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加强 ESG 能力建设,定期评估 ESG 履责情况。
第五条 公司按照本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履行 ESG 责任,制定相关策略与实施计划,完善风险
管理体系,加强重要议题评估与管理,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及时披露年度 ESG 报告。
第一节 ESG 管理原则
第六条 公司 ESG 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长期战略相融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工作总体目标、管理体系、战略、关键指标与 ESG 战略和目标有机融合,通过可持续发展管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竞争、创新和抗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二)与公司运营管理相融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工作应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紧密融合,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的统筹协调、系统管理;
(三)与公司合规运作相融合。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规范运作的同时结合所处行业特点、行业发展阶段、自身商业模式、所处价值链、国内国际主流 ESG 评级体系要求等情况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
第二节 组织架构与管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建立架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 ESG 治理架构,明确各层级
管理机构、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以全面、高效地管理公司 ESG 议题及指标,提升公司 ESG 绩效表现。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是 ESG 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 ESG 工作
的研究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 ESG 战略规划与目标,将 ESG 事宜纳入公司管理方针和策略;战
略与 ESG 委员会对 ESG 战略规划与目标、管理方针和策略进行研究发表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的 ESG 管理的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组织架
构及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发表意见;
(三)董事会授权公司 ESG 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开展相关工作,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定期听取 ESG
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及外部专业机构的建议并上报董事会;
(四)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 ESG 报告和其他与公司 ESG 相关的重要事项;战略与 ESG 委
员会对公司年度 ESG 报告和其他与 ESG 相关的重要事项提出建议。
第九条 公司设立 ESG 管理体系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经理层成员
任副组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ESG 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是 ESG 管理工作统筹和监督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公司 ESG 战略规划与目标,并就 ESG 管理重大决策提供建议;
(二)定期评价公司 ESG 管理架构有效性;
(三)识别公司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并向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汇报、提出风险控制建
议;
(四)监督公司 ESG 工作开展情况,评价公司各部门 ESG 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及时将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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