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冰一)
2025年,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金冰一,男,1977年2月出生,研究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虹桥迎宾馆总经理秘书;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主任律师,兼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8月13日起兼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法律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金冰一 5 5 0 0 否 3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事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购买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董事
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关于购买长三角和合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与审议了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并发表专业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作为履职重点,进一步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本人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开放、持续的沟通,及时回应疑问与关切。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特别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尤其是需单独计票的议案,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每次召开相关会议前,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本人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情况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
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外,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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