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长江投资”)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独立
董事罗守贵先生、董事李乐先生 3 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章贵桥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了四次会
议:
会议情况 会议内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1.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听取 2024 年年报审计情况;
年第一次会议 2.与律师事务所沟通,听取诉讼进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1.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审计报告中
年第二次会议 “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
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长江投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4.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听取《长江投资公司 2024 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度内审工作
计划》。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年第三次会议 2.听取《长江投资公司 2025 年度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年第四次会议 2.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各期财
务报表,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
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上会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上会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我们认为上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在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与上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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