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 东方 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 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 东方 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 748,554,630.13 元,净利润为 740,330,662.4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 10% 计提盈余公积 74,033,066.2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419,694,714.43 元,扣除已实施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 0.84
元(含税)计 281,152,694.84 元,同时扣除已实施的 2025 年度中期现金分红,
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 0.35 元(含税)计 117,146,956.19 元,2025 年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 6,687,692,659.60 元。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回报股东、
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
份为基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15,381,492 股,扣减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 68,325,601 股后股数为 3,347,055,891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64,005,738.66 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 2026
年度。包括 2025 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25 年度总的利润分配为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4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
281,152,694.85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08%。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或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1,152,694.85 28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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