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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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4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在
郑州市中原西路 66 号公司本部 309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推选独立董事孙恒有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6 年度预计情
况,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发挥了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涉及该事项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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