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委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周晓东、李曙衢和李红霞三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和召集人是周晓东先生。2025 年 6 月,鉴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并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相应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目前,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由周晓东先生、孙恒有先生、秦中峰先生、郭鹏飞先生、周雪萍女士五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五分之三,其中具有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且经验丰富的独立董事周晓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11 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1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5 年度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形成事前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3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对出具正式
定稿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事前审核。
(四)3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就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5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初步审核公
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意见。
(六)4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6 月 1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对公司提名
总会计师人选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八)7 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对公
司 2025 年第二季度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并发表意见。
(九)8 月 26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就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12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公
司年度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业务计划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关于与皖江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们对立信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该事务所业务人员素质较好,工作认真负
责,客观、公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在年审机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经理层提交的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会议资料和公司相关账册及凭证,对重大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照企业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